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出台内部审计管理试行办法

2024-01-15 14:35:30 王泽权、王晓玲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机制,近期,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在荆州市内审协会的指导下,出台了《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程序、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整改、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办法》从组织领导、内部审计程序、整改机制体制、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力度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内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明确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全过程,规范内部审计程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被审计单位及个人考核、任免、奖惩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明确在内部审计工作中未履行相关责任的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予以追责。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河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提高该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系统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助力荆州长江河道堤防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